(一)手術
1、喉裂開+CO2激光腫瘤切除術,適用于原位癌、T1病變單側喉癌。
2、喉垂直部分切除術,適用于T1,選擇性T2、T3。
3、喉水平部分切除術,適用于聲門平面以上的腫瘤,T2~T3。
4、3/4喉或7/8喉切除術,選擇性T2、T3。
5、全喉切除術,適用于T3、T4,在條件具備時,可進行發聲重建術。
6、依病人的情況,進行功能性或根治術頸廓清術。
(二)放射治療
1、單純放療:原位癌、T2,劑量60~70Gy。
2、術前放療:對病變范圍廣者,可行術前放療,60C0術前放療劑量是4周內照射45~50Gy, 放療 結束后2~4周內行手術治療。
3、術后放療:喉部分切除術或全喉切除術后2~4周放療。
4、術后放療和術前放療效果相近。
5、原位癌,可在支撐喉鏡下行撕皮術,術后放療。
(三)化療
主要用于晚期癌腫的姑息療法,也可作為術前的輔助治療。
(四)抗癌中藥治療 可作為綜合治療的措施之一,適用于一些不適合手術和放、化療或手術后復發的患者。 |